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每年5月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的规定,要通过竞赛提升学生职业技能,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弘扬劳动精神与工匠精神,展示学院专业特色与学生风采,营造重视职业技能的良好氛围。按照学校教务处常规教学工作安排,现将举办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2025年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安排如下:
一、竞赛项目设置
1.学前教育专业:参照2024年度河南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比赛要求,结合学前教育专业岗位特点,本次竞赛内容包括微型课展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三个环节,均为现场竞赛形式。
2.早期教育专业:开展“0-3岁婴幼儿照护与教育技能”竞赛,涵盖理论测试和项目展示两个模块。
3.美术教育专业:以“匠心·传承·创新”为主题,包括绘画和数字绘画类等项目。
4.音乐表演专业:进行“钢琴技能”大赛,要求选手现场演奏曲目,曲目风格不限。
二、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 年5月6日-25日,各专业具体比赛时间依专业特点和场地安排确定。
地点:校内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实训场所,如学前教育专业在五大领域实训室(2106),早期教育专业在保育师实训室(2104),美术教育专业在画室、手工工作室(2103),音乐表演在演播厅(1401)进行。
现场比赛评委人员名单(待定):
学前教育专业赛项:李卿、岳梦雅、何亦淑、刘娟娟、袁书琴(企业)
早期教育专业赛项:杨玉霞、陈玉华、欧阳慧霖、胡悦芳(企业)
美术教育专业赛项:徐春红、王世豪、张阳、张海(企业)
音乐表演专业赛项:潘丽娜、梅洁、陈信、李莹、邹立军(企业)
三、竞赛组织
在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周竞赛活动中,成立竞赛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教务办主任、实训中心主任和基层教研室负责人组成,学院竞赛工作小组负责整体的决策与指导,把握竞赛活动的大方向,为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和政策保障。
各教研室需成立竞赛工作小组,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各专业竞赛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相关方案制定、比赛组织、评委邀请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四、竞赛办法
制定竞赛方案:各教研室依据学校教务处通知要求和学院专业特点,制定各专业竞赛的详细方案,明确竞赛项目、内容、时间安排、评分标准等。每项比赛评委从本专业专兼职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和技术骨干中抽取,拟定名单与方案于5月5日前报到黄婉秋老师处。
确定获奖名单:各竞赛项目按分配评奖名额确定获奖名单,填写附件表格,在竞赛项目结束后2日内上报到黄婉秋老师处。
五、奖励设置
每个竞赛项目决赛名额不超本专业总人数 10%,决赛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决赛人数 15%、二等奖占 25%、三等奖占 30%。
仅一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设指导教师奖,对获奖学生、指导教师和竞赛组织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六、活动要求
全员参与,层层选拔:组织班级、年级、学院竞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将竞赛与课堂教学结合,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校赛。
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围绕“技能: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宣传报道,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精心组织,高效备赛:加强与企业交流合作,邀请行业专家指导训练,遴选指导老师和参赛选手,做好选手储备和梯队建设。
七、活动总结
竞赛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新闻报道、文档、图片资料;撰写竞赛工作总结,分析活动成效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今后竞赛活动提供参考,于活动结束后2日内汇总至黄婉秋老师处。
附件1
学前教育专业职业教育周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一、参赛对象
1.参赛资格:学前教育专业在校学生(含三年制、五年制)。
2.报名要求:个人赛形式,需通过初赛选拔晋级决赛。
二、竞赛内容与形式
参照2024 年度河南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比赛要求,结合学 前教育专业岗位特点,本次竞赛内容包括微型课展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三个环节,均为现场竞赛形式。
(一)微型课展示(40 分)
课题范围:从比赛指定的3个课题中选取(如:语言《好心的小蛇》、社会《最勇敢的人》、科学《玩转塑料瓶》),选手现场随机抽取1个课题。
展示要求:时长8分钟,需体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 目标明确(涵盖认知、能力、情感态度维度),活动设计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突出游戏化教学和幼儿主体地位。
(二)答辩(15分)
提问范围:评委围绕选手微型课内容,就教育理念、活动设计、幼儿发展等方面提问1-2个问题。
作答要求:限时3分钟内,要求紧扣主题、逻辑清晰、语言流畅。
(三)专业技能展示(35分)
项目:教学主题网络图设计(省赛指定抽测内容)。
任务要求:给定主题(如 “春天 ”、“我的家庭”等,赛前公布范围),选手现场设计一幅主题网络图,需包含至少三个层级(主题名称一级,第二、三层级各至少3个活动)。网络图需体现资源整合(如家庭、社区资源)、幼儿主体性、家园合作,具有生活化、趣味性和可操作性。
展示形式:手绘或电子版(现场提供 A3 纸、马克笔等工具,电子版需提前自备设备演示)。
三、竞赛流程
(一)报名阶段(即日起 - 4月30日)
学生自主报名,填写《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技能大赛报名表》,提交至班级负责人或辅导员处。
(二)初赛阶段(5月16日)
形式:分组进行微型课展示(每人限时 10 分钟),评委根据评分标 准打分,选拔前30%选手进入决赛。
重点:初步考察选手的教学基本功、活动设计能力和临场表现,筛选出综合能力较强的候选人。
(三)决赛阶段(5月20 日)
流程安排:
·签到抽签:选手提前30分钟签到,抽取微型课课题及展示顺序。
·微型课展示:按顺序进行,限时8分钟,评委现场打分。
·专业技能展示:紧接着微型课,选手在20分钟内完成主题网络图设计并简要讲解(3分钟)。
·答辩环节:评委提问,选手即时作答,限时3分钟。
·统分公布:所有环节结束后,现场公布选手总成绩及获奖名单。
·时长控制: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人(微型课8分钟+讲解3分钟+答辩3分钟 +设计20分钟,设计环节单独计时)。
(四)省赛推荐
根据决赛成绩,结合省赛名额分配表选拔优秀选手组建省赛集训队,报送参赛信息至省赛承办单位。
四、评分标准
参照河南省赛学前教育组评分细则,总分 100 分,具体如下:

附件2
早期教育专业职业教育周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一、参赛对象
1.参赛资格:早期教育专业在校学生。
2.报名要求:个人赛形式,需通过初赛选拔晋级决赛。
二、竞赛内容与形式
参照2025年度幼儿照护职业技能比赛要求,结合早期教育专业岗位特点,参赛者需在 20分钟内完成固定项目和自选项目的技能操作,项目展示设计应围绕“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应用价值、创新创意 ”四个要素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固定项目
固定项目包括为智能幼儿进行海姆立克急救法和为智能幼儿进行心肺复苏两个项目。
(二)自选项目
自选项目由各参赛队伍根据自身专业优势和特点自主选择(婴幼儿律动,游戏,绘本阅读)
三、竞赛流程
(一)报名阶段(即日起-4月30日)
学生自主报名,填写《早期教育专业教学技能大赛报名表》,提交至班级负责人或辅导员处。
(二)初赛阶段(5月9日)
形式:分组进行固定项目(为智能幼儿进行海姆立克急救法和为智能幼儿进行心肺复苏三个项目)展示和自选项目展示(每人限时 20 分钟),评委根据评分标准打分,选拔前30%选手进入决赛。
重点:初步考察选手的实操能力和临场表现,筛选出综合能力较强的候选人。
(三)决赛阶段(5月13日)
流程安排:
·签到抽签:选手提前30分钟签到,抽取项目展示顺序。
·项目展示模块:限时20分钟,评委现场打分。
·统分公布:所有环节结束后,现场公布选手总成绩及获奖名单。
(四)省赛推荐
根据决赛成绩,结合省赛名额分配表选拔优秀选手组建省赛集训队,报送参赛信息至省赛承办单位。
四、评分标准
(一)成绩评定原则
竞赛成绩采用百分制、模块计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表。
· 表 1 幼儿照护职业技能赛项赛卷结构
模块 |
主要内容 |
备赛时长(分) |
比赛时长(分) |
分值(分) |
模块一 |
固定项目 |
幼儿照护实操考核 |
2 |
15 |
70 |
模块二 |
自选项目 |
婴幼儿律动/游戏/绘本阅读 |
1 |
5 |
30 |
合计 |
100 |
(二)评分标准
1.幼儿照护职业技能项目展示评分为所有裁判评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2.评分标准
表 2 幼儿照护职业技能赛项项目展示的评分标准
(原则:突出能力导向、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创新因素、确保公平可比)
评审要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技能水平 |
1.熟练掌握幼儿照护相关工作岗位的技能; 2.技能操作规范,符合行业和岗位标准; 3.具备较高的技能操作水平及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 |
60 |
职业素养 |
1.展现较好的职业伦理,具有工匠精神; 2.展现学校对学生全面培养、基本素养培育和成长发展的成效; 3.展现职业教育育人成果,体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素养。 |
10 |
应用价值 |
1.有助于解决幼儿在实际照护中遇到的问题; 2.能够促进职业学校学生高质量就业,包括直接间接推动扩大就业规模等; 3.竞赛内容有先进的技术含量,对推动托育园所技术升级、服务提质等具有积极作用; 4.符合关爱幼儿的理念,有利于幼儿照护服务质量,关注幼儿身心理健康,提升幼儿家庭幸福感; 5.符合托育园所或上门托育的工作流程,有利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升服务质量。 |
10 |
创新创意 |
1.充分体现托育岗位工作流程,并遵循服务理念,同时体现对流程和服务的创意、创新; 2.体现面向职业和岗位技能产品的新技术、新设备,侧重于幼儿照护的工具创新、实用技术创新、幼儿照护相关产品(技术)改良、具有普适性和一定的前瞻性; 3.体现团队成员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20 |
总分 |
100 |
附件3
美术教育专业职业教育周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一、参赛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分设专业组(美术绘画专业学生)和非专业组(其他专业学生)。
二、比赛内容与要求
主题:以“匠心·传承·创新”为主题,作品需体现职业特色或时代精神。
形式:
绘画类:国画、油画、水彩、素描、版画等,尺寸不超过100cm×100cm。
数字绘画类:提交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为JPEG或PNG)。
要求: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内容健康向上,体现艺术性与技术性结合。
三、赛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5月6日—5月13日)
学生自主报名,填写《美术教育专业教学技能大赛报名表》,提交至美术教研室徐春红老师处,电话:15203764233,邮箱:724505310@qq.com。
(二)作品提交阶段(5月14日—5月20日)
提交实物作品或电子文件。
(三)评选阶段(5月21日—5月26日)
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选和终评。
四、评分标准
本次竞赛从主题表达、艺术技巧、创意创新、整体效果四个维度对作品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主题表达(30分):紧扣 “匠心・传承・创新”主题,深度体现职业特色或时代精神,且内涵丰富得25-30分;较好体现主题和相关精神,有一定内涵得 18-24分;与主题有联系但不够紧密,内涵浅显得10-17分;偏离主题得0-9分。
艺术技巧(30分):熟练运用专业技法,构图、光影、质感表现出色得25-30 分;技法运用较熟练,表现效果较好得18-24分;技法基本正确但不够熟练,表现一般得10-17分;技法生疏,错误较多得0-9分。
创意创新(20分):在题材、手法、视角等方面创意新颖独特,且有创新突破得16-20分;有一定创意和创新尝试得 10-15 分;创意普通,创新不明显得4-9分;缺乏创意和创新得0-3分。
整体效果(20分):作品完成度高,各元素协调统一得16-20分;基本完整,协调性较好得10-15分;完成度和协调性一般得4-9分;严重不完整或协调性差得0-3分。
附件4
音乐表演专业职业教育周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一、参赛对象
23级、24级音乐表演专业学生
二、比赛形式与内容
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每位选手在各阶段比赛中均需独立演奏一首曲目,曲目风格不限,但演奏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选手应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对音乐作品的理解,选择能够充分展现个人水平的曲目。
三、赛程安排
(一)初赛报名阶段(4月26日—4月30日)
学生自主报名,填写《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技能大赛报名表》,提交至音乐教研室李昕峰老师处。
(二)复赛阶段(5月5日—5月9日)
选手需按照要求提交参赛作品电子文件。作品提交形式为电子文件(视频格式要求为 MP4,分辨率不低于 1280×720,音频格式要求为 WAV或 MP3,采样率不低于 44.1kHz)。提交作品时需确保文件命名规范,包含选手姓名、年级、参赛曲目等关键信息,以便于评审和管理。
(三)决赛阶段(5月27日)
决赛比赛地点为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1401演播厅。选手需提前到达比赛场地进行签到、抽签确定比赛顺序,并进行必要的赛前准备。比赛过程中,选手应严格遵守比赛时间和现场秩序,展现出良好的专业素养。
四、评分标准
演奏技巧(45 分):包括指法、力度控制、节奏把握、速度控制等方面。
音乐表现力(45分):对作品的理解、情感表达、音乐风格的把握等。
舞台表现(10分):包括仪表仪态、舞台感染力、与观众的互动等。
附件5
2025 年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名单
序号 |
比赛项目 |
比赛类型 |
获奖学生姓名 |
获奖等次 |
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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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指导教师仅一等奖选手填报。